
公告日期:2024-02-21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2430 证券简称:中凯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浙江中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中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2024 年 1 月 1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相应内容已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告。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股东进行沟通与
协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异议股东 17 人,参加本次审
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异议股东 1 人。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告编号:2024-007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的价格为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出具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应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
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在上述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拟由公司自终止挂牌后 60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具体回购方式和时间以协商确定为准。
(七) 承诺期限
公告编号:2024-007
承诺开始日期: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回购主体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60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辉才
联系电话:0577-62780892
邮箱:zhuhuicai1106@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东风工业区奋进路 9 号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点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浙江中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中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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