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06
关于对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027 号
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可正嘉)董事会、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主营业务变更及收入变动情况
你公司原主营业务为新车测评、新车产品体验和培训活动策划与
组织,2021 年 4 月你公司披露《拟变更主营业务的公告》,变更主营
业务为网络货运业务。你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总额及各业务收入变
动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年份 2021 年 增长率 2020 年 增长率 2019 年
营业收入总额(元) 689,749,491.69 101.00% 343,154,402.72 277.24% 90,964,706.56
其中:新车测评等业务 52,732,604.83 54.50% 34,131,764.41 -62.48% 90,964,706.56
其中:网络货运业务 637,016,886.86 106.14% 309,022,638.31 - -
毛利率 -1.52% - -1.91% - 22.44%
其中:网络货运业务 -2.79% - -2.59% - -
你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职工薪酬当年发生额
分别为 16,605,498.90 元、8,325,952.01 元和 8,798,369.62 元。2019 年
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员工人数分别为 57 人、21 人和 27 人。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网络货运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不限于获客
方式、提供网络货运业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货运业务收费依据、
标准、交易结算方式,为提供有关服务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内容等;
(2)结合问题(1),说明你公司在提供网络货运业务过程中为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并详细说明你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以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及相关判断依据;
(3)结合问题(1)和(2),以及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情况,说明 2021 年和 2020 年网络货运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人员数量和薪酬金额变化,说明人员安排与公司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获取的审计证据及执行的审计程序等,就问题(1)至(3)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情况
你公司 2021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10,415,261.28 元(坏账
准备 1,868,956.47 元),其中期末账龄 0-6 个月应收账款总额102,268,214.18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92.73%;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 84,394,927.34 元(坏账准备 3,586,092.49 元),其中账龄 0-6 个月
应收账款总额 60,478,743.36 元,占期初应收账款总额的 71.66%。
请你公司:
(1)结合信用政策、信用期限等,说明期末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 0-6 个月的原因及合理性,有关情况是否符合你公司主营业务特点及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年末突击交易的情况;
(2)补充说明期末账龄 0-6 个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及回款安排。
3、关于其他收益变动情况
你公司 2021 年及 2020 年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30,316,967.56 元
和 16,033,528.34 元,其中返税收入产生的其他收益分别为
30,309,344.65 元和 14,879,097.47 元。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返税收入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取得税收收入应符合的条件、返税收入计算方法及计算依据等。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5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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