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0
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事...... 31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5
第三节 内部审计...... 36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一节 信息披露...... 37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十章 通知...... 40
第一节 通知...... 40
第二节 公告...... 4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4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44
第十四章 附则...... 44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98028709994。
第三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MARCOMZ TRANSPORT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工业开发区康西路 165 号(中关村延
庆园)。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
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立足汽车服务行业,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为公司股东带来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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