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7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银行借款暨资产抵押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恒宝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东莞恒宝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日常业务。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东莞市
清溪镇青滨东路 105 号力合紫荆智能造中心 16 栋 501 为上述授信提
供抵押担保。
2、 东莞恒宝通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 2,2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日常业务。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提供东莞恒宝通名下的位于东莞市
清溪镇青滨东路 105 号力合紫荆智能造中心 16 栋 101、201 为上述
公告编号:2023-016
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事项以上述主体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签订的贷款(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为准。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 银行借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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