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 座八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新利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半年度报告模板》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2023 年 5 月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服务已满 23年,为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和公司的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审计机构资质、审计费用报价、股转系统对新三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经审慎决策,公司拟将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果股份回购完成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完成股份转让,将按规定依法办理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1.70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50 万股,不超过 5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0%-5.00%。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850 万元,资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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