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 座八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新利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2,110,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1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公告编号:2024-038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徐一兵、叶宇、赵旭锋、赵文涛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形成协同效应,提高运营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宝通”或“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朴光电”)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恒宝通为存续方,恒朴光电注销,深圳恒宝通继承恒朴光电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双方分别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110,7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4-038
(二)律师姓名:林青松、李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记录;
(二)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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