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2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2456 证券简称:恒坤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
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荣坤先生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
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经出席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
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
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
的情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原则上不低于该股东取得公司
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回购
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顺丰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资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
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终止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回
购。
若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
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
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承诺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 联系方式
回购事宜联系人:陈颖峥
联系电话:15985831041
联系邮箱:yuki.chen@hengkun.com
联系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567号厦门中心E座19楼
四、 特别提示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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