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8
证券代码:832463 证券简称:月旭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预计会议 0.5 天。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3: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63 月旭科技 2021 年 6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律师。
(七)会议地点
子公司浙江月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林南街 16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 2020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对 2020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一家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以及具有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从事税务鉴证、税务服务资格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
为此,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收益,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在单笔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全年累积不超过 10,000 万元(任一时点合计未到
期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限额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且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为了便于实施,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五)审议《关于申请公司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全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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