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0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2463 证券简称:月旭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11 月 2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11 月 15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浙江月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屠炳芳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钱志震律师、浙江英普(义乌)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赵岳星(ZHAO EUGEN YUEXING)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岳星(ZHAO EUGEN YUEXING)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谢亮锋、屠炳芳、吴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谢亮锋、屠炳芳、吴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公告编号:2021-013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婺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 0702 民初 12606 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案件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于 2019 年 11月 22 日发布的《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0)和 2021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正确,故请求撤销该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六)案件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月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婺城区人
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 0702 民初 12606 号民事判决,依法提出上诉。2021 年
7 月 15 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2021 年 8 月 17 日,浙
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传票》,通知案件将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 14:10
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上述诉讼案件未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公告编号:2021-013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受理通知书》
(二)《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三)《上诉状》
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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