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2463 证券简称:月旭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预计会议 0.5 天。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63 月旭科技 2020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律师、包琦欣律师。(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 85 号 10 幢 1 层 102 室、2 层、3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 2019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对 2019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对 2019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在对2019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公司 2019 年发展情况,公司对 2020 年的财务工作作出了预算,并形成
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的总股本为 19,091,628 股,2019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264.36 万
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587.01 万元,公司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319.34 万元。
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基础上,公司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9 年,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300 万元,由公司董事长屠炳
芳及其配偶吴霞名下资产作为抵押提供 300 万元担保。担保期限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
2、2019 年,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长期借款 950 万元,由公司董事长屠炳
芳及其配偶吴霞名下资产作为抵押提供 950 万元担保。担保期限 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一家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以及具有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从事税务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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