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名国成核字【2024】第0025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二、审核报告附送
1. 差错更正表
2.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三、审核报告附件
1.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名国成核字【2024】第 0025 号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众益科技”)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753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众益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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