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2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3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傅志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业务及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3493 万元(大写:叁仟肆佰玖拾叁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3190 万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
2.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傅志昌、傅晓梅、傅志强回避表决。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01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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