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0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5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傅志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傅晓雪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李晓颖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名傅晓雪女士为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
公告编号:2021-021
满之日止。
傅晓雪,女,中国国籍,无党派人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1 月出
生,硕士学历。2009 年至今,担任泉州市卓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根据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6 年发布的《关于对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回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的要求。经公司审查,上述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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