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78691396X9
承诺主体名称 傅志昌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承诺有效期
内(含股东大会当日,以快递收件方签收时间为准)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承诺履行期限
内(含股东大会当日,以快递收件方签收时间为准)
承诺结束日期 2021 年 7 月 13 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30
本人傅志昌作为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鸿昌”)的实际控制人就卓越鸿昌终止挂牌事项关于异议股东保护作出如下承诺:
一、回购对象
1.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5 日)登
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相
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7、自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公司召开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之前连续 6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为0.33 元/股,回购人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本次回购价格定为 0.50 元/股,具体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含股东大会当日,以快递收件方签收时间为准)。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eva@honcha.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签署的书面转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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