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6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1.2 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 1.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福建省工商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福建省工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执照》,注册号为 350500400009145。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5000078691396X9。
第 2.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混凝土砌块成 第 2.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混凝土砌块成
型装备、沥青搅拌装备、破碎装备、楼板机 型装备、沥青搅拌装备、破碎装备、楼板机装备、生活垃圾再生装备等建材装备及相关 装备、生活垃圾再生装备等建材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研发、制造;自动化技术及设备 配套设施的研发、制造;自动化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制造;装备零部件、混凝土成型模 的开发、制造;装备零部件、混凝土成型模具的制造;及上述相关配套的技术服务。(涉 具的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及上述相关配套的技术
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公告编号:2020-002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7.11 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 7.11 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是基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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