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傅志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57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19 年 12 月获得修订通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证券
法》、2020 年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证监会 2019 年修订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19 年 12 月获得修订通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证券
法》、2020 年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证监会 2019 年修订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19 年 12 月获得修订通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证券
法》、2020 年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证监会 2019 年修订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19 年 12 月获得修订通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证券
法》、2020 年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证监会 2019 年修订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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