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04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832474 证券简称:卓越鸿昌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32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74 卓越鸿昌 2020 年 6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许家武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编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结合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编制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以经审计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为基础,制定了详细的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有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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