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证券代码:832476 证券简称:交控生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交控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4 年 10 月 12 日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行为,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其他高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依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总经理组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
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提名、聘任、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且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四)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及其报酬;
(九)审批单笔资金 100 万元以内(含 100 万元)的支付款项;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实施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在授权范围内,总经理采用总经理办公会的方式集体决策。
第十三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
务。
第十四条 非董事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第十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应按照业务分工,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
业务分工以公司有关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副总经理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公司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