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3
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 0 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6 日由郑州建东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郑州市高新区红松路 52 号 1 幢 1 单元 301 号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有《公司法》第 57 条、第 58 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计算机系统自动化设计、安装;消防器材销售;消防设施工程维护;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及发起人股东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1 元,每股金额 1.03 元。
第十五条 公司由全体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股东认购股份、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认购方式 出资时间
称
1 张海泉 19,324,397 48.31%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2 张楸枫 10,938,338 27.35%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3 张喜玲 6,198,391 15.50%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4 刘凯 459,594 1.15%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5 杨建伟 306,396 0.77%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6 王彦 306,396 0.77%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7 李霞 76,599 0.19%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8 杜老三 153,198 0.38%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9 卢慧敏 183,838 0.46%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10 付明 153,198 0.38%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11 白新安 153,198 0.38% 净资产折股 2014.9.30
12 牛瀚森 76,599 0.19% 净资产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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