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6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2480 证券简称:商会网络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告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071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2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商会网网络集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迅发投资合伙 股东 股东
企业(有限合伙)
何振明 实际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3-00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2018 年 12 月,持有商会网络 2.47%股份的股东宁波迅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自然人汪立秀签署《股权投资协议》,由汪立秀向宁波迅发转让 20 万元,并将本次认购股份交由宁波迅发管理,汪丽秀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宁波迅发代为行使汪丽秀持有商会网络 2 万股股权的股东权利;商会网络为汪丽秀投资的股份份额提供担保。
2. 股东宁波迅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上述股份代持行为且未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商会网络未能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 年 12 月 26 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
理违规。
商会网络未能及时披露其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何振明知悉上述股份代持行为,未能及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股东宁波迅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上述股份代持行为,未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商会网络股权不明晰,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构成股权代持违规。
处理结果:对商会网络、何振明、宁波迅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5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者整改情况
有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
公司一部监管(2023)071 号
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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