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832489 证券简称:颐普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颐普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贤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周转借款发生额共计 5,904,4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向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借款的余额为 7,447,394.23 元,本期公司偿
还了 2,345,169.8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颐普控股(西安)有限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 11,006,624.42 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贤
君先生 2020 年度向公司提供周转借款发生额共计 1,542,315.5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范贤君先生借款的余额为 6,920.00 元,本期公司偿还了
145,025.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范贤君先生拆入资金余额为
1,404,210.51 元。现进行补充确认。
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及范贤君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周转借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及董事范贤君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总经理对 2020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董事长将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现行政策、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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