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2489 证券简称:颐普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颐普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并预计 2021 年度
公司接受股东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补充确认 2020 年度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情况
2020 年度,西安颐普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及流动资金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拆入资金 5,904,400.00 元、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贤君先生拆入资金1,542,315.51 元,现予以补充确认。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向公司收入任何费用。
(二)预计 2021 年度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流动资金需求,在不影响经营独立性前提下,公司预计2021 年度将接受控股股东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无偿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预计总额度不超过 5,000,000.00 元。
(三)股东基本情况
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 14,819,250股,持股比例为 79.0360%。范贤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0股,持股比例为 0.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20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议案及《关于预计 2021年度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议案。
(二)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范贤君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范贤君无需回避表决。
(四)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财务资助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必要性
上述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支持公司发展,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接受财务资助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补充运营资金,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西安颐普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西安颐普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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