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7
证券代码:832489 证券简称:颐普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颐普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贤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无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周转借款发生额共计 5,904,4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向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借款的余额为 7,447,394.23 元,本期公司偿
还了 2,345,169.8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颐普控股(西安)有
限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 11,006,624.42 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
贤君先生 2020 年度向公司提供周转借款发生额共计 1,542,315.5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范贤君先生借款的余额为 6,920.00 元,本期公司偿还了
145,025.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范贤君先生拆入资金余额为
1,404,210.51 元。
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及范贤君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周转借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87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颐普控股(西安)有限公司及董事范贤君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董事长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87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87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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