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6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32492 证券简称:易兆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易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案件将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武进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易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大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3-056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汪大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道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蓝纤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9 月 16 日,被告 1 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 400 万元,借期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同日,被告 1 与原告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由原告为上述主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原告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担保事宜签订了《担保业务合同》。且原告分别与被告 2、被告 3、被告 4 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023 年 6 月 12 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原告发出《贷款补偿通
知书》,载明由于贷款己经欠息,被告 1 及实控人无还款能力,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结欠本息 4,019,395.37 元,要求原告按照 80%比例代偿,即 3,215,516.3
元。2023 年 6 月 28 日,原告已代偿上述款项。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请求判令被告 1 立即归还原告代偿款 3,215,516.3 元并承担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按照日息 0.5‰的标准计算的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的利息为16,077.6 元;
2、请求判令被告 1 承担本案律师费用 6 万元;
公告编号:2023-056
3、请求判令被告 2、3、4 对被告 1 的前述 1、2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四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法院诉状
江苏易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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