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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15:36:30 股吧网页版
易兆科技:关于汪大鹏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7


公告编号:2023-070

证券代码:832492 证券简称:易兆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易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汪大鹏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汪大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12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汪大鹏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7 月,汪大鹏通过签订《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
已获得挂牌公司易兆科技的控制权。截至目前,汪大鹏仍未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

公告编号:2023-070

关文件。

汪大鹏未及时披露收购相关文件,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汪大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认真

公告编号:2023-070

吸取教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汪大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126 号)

江苏易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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