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2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2493 证券简称:珠海港信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振洋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 2 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1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八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邀请招标,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新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黄文峰先生、李春梅女士的辞职申
请,以及公司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任免推荐意见的函》,黄文峰先生、李春梅女士不再担任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黄文峰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李春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李春梅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
提请刘思梦女士、邹秉宏先生为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股东提名董事。刘思梦、邹秉宏任期与本届董事任期一致。钟振洋、刘博韬、杨莉怡、刘思梦、邹秉宏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刘思梦女士、邹秉宏先生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黄文峰先生、李春梅女士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经核查,刘思梦女士、邹秉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21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兑现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钟振洋为公司高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
励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