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2494 证券简称:首航直升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国家“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的发 展指导下,公司经过充分的通航细分市场分析并结合未来经济环境的预测, 在充分利用自身通航领域运营优势与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将以不 超过 4800 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一架湾流 GVI(G650ER)飞机后租赁给关联方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运营,并向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按每月 33.1 万美元的标准收取租金获得收益。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需相关部门备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货运北路 3 号海南航空北京营运基地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家园 17 号 2006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2334.93 万元
主营业务:公务机包机及托管业务
控股股东: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方威
关联关系: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参照国内民航客机的租赁市场行情并结合飞机年限、飞行时间及相关关 键设备的情况确定价格。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务机租赁协议
(一)租赁
1. 出租人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租期内向承租人出租公务机,承租人将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租期内自出租人处承租公务机。
2.交付后,公务机以及每一台发动机和零部件在各方面的风险均由承租 人单独承担,包括公务机因任何原因引起的丢失、盗窃、损害或破坏的全部 风险。
(二)交付
1.公务机将在交机地点向承租人交付并由承租人接收。
2.公务机交付之时,承租人应同出租人签署一份包含飞机信息及随机物资的交接文件。
3.承租人确认其在公务机交机日已经享有公务机使用权,并且相应地,公务机在租期内由承租人独立承担风险。
4. 承租人将在租期内维持公务机的保险并承担购买保险所需的费用。
(三)付款
1.租金标准为每月 331,102.56 美元,以人民币结算(汇率以飞机实际交易当日汇率为准)。
2. 租赁保证金:三个月租金(飞机交付前支付,到期抵租金或退还)。
3.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按季度收取(按季预付)。
4.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其他款项,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以逾期款项为基数,自该逾期款项的付款日开始计算至逾期款项被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四)责任的排除
公务机以“现时、现状”交付,承租人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
定,当承租人接收公务机后,出租人不对公务机承担责任,出租人亦不对且不被视为就公务机已作出或将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公务机或任何零部件的描述、适航性、适销性、为任何使用或目的之适应性、价值、状况或设计;或
2.任何侵权的义务、责任、权利(所有权除外)、索赔或救济(无论其是否因为出租人的过失导致,也无论其为实际的或推定的);或
3.因公务机的损失或损害、承租人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责任或者任何其他直接、偶发或间接的损害产生的任何义务、责任、权利、索赔或救济。
(五)确认
承租人确认其完全知悉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并确认租金和其他款项的计算不受本条款影响。
(六)所有权
承租人将:
1.不得做出或允许他人做出经合理预期将影响本协议项下出租人作为公务机所有权人或保险权利合法性、可执行性或优先性的行为或事项。
2.在涉及公务机、发动机和零部件所有权相关的问题下,向第三方明确表明出租人享有所有权。
3.在任何时间均不会(i)就承租人进行的活动被视为其代表出租人从事公务机的货物运输或载客或以任何方式被视为代表出租人从事任何运营或运输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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