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8
证券代码:832494 证券简称:首航直升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货运北 3 号综合楼 7 层 7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96,012,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96,012,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二分之一》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二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056,062,206.80 元,超过实收资本二分之一。亏损原因为 2021 年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影响,公司申报并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确认了普通债权。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上述债权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受益权清偿。为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所申报的债权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信托受益权清偿按 73.95%计提减值。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产生大额亏损。2024 年收到盛京银行案件二审判决款项
915,000,000.00 元,冲回对应减值 676,642,500.0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仍有未弥补亏损-1,056,062,206.8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96,004,0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8,7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计划将以不超过 4800 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一架湾流 GVI(G650ER)飞机后租赁给关联方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运营,并向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按每月 33.1 万美元的标准收取租金获得收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4,312,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4%;反对股数 35,008,7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弃权股数 2,355,5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一条,拟将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零八条(五)(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2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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