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832497 证券简称:ST 安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安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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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10:3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97 ST 安技 2021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德恒律师事务所戴祥、李超然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 3333 号上海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会议室。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6)。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14,142,524.28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10,010,000 元的
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9)。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之说明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八)审议《监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之说明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财务报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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