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31
证券代码:832520 证券简称:环申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环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让系统挂牌前,股东名册由公司建立并保管。 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三十八条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第三十八条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 股东,其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应
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条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股东及其 第四十条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
资源。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第四十一条(十三)审议批准与关联人发生 第四十一条(十三)审议批准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以上的交易;
第四十一条(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第四十一条(十四)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之一的重大交易:(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产 30%的事项;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的 50%以上;(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
元的;(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二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一)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产 10%的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供的任何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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