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30
证券代码:832528 证券简称:斯迈柯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6 日,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南京银行与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洋民炼”)签订的 2 份《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主合同下贷款金
额分别为 330 万元和 1500 万元,借款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保证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本合同下被担保的
最高债权为 3812 万元,被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1830 万元。
南京银行基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在贷款到期后为中洋民炼该笔贷款办理了借新还旧,金额为 1740 万元。南京银行近期提出由公司为本次借新还旧追加保证,公司拟与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中洋民炼与南京银行后续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
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 1740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8.37%,单笔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洋民炼资产负债率为 98.45%,担保对象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8 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大厦 01 栋 5 层 504 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横溪江东街 55 号 1919 室
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汽油、煤油、柴油销售。
法定代表人:潘海龙
控股股东:潘海龙
实际控制人:潘海龙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无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92,693,744.42 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91,252,978.56 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1,440,765.86 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98.45%
2023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505,575.21 元
2023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580,578.32 元
2023 年半年度净利润:-2,580,578.32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南京银行与中洋民炼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履行,保障南京银行债权的实现,公司愿意为南京银行与中洋民炼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812 万元,其中被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83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因业务发展需要,2019 年起公司为当时的关联方中洋民炼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最高额 3580 万元的抵押担保。基于中洋民炼偿债能力和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
的支持,南京银行为中洋民炼贷款办理了 2 次展期,2021 年 9 月 29 日又以借新
还旧的方式为中洋民炼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公司也基于历史原因,继续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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