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代码:832531 证券简称:元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闫小波持有公司股份 7,667,65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34.41%。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7,667,6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济
源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闫小波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24.68%。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5,5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济
源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张卫卫持有公司股份 1,114,167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5.00%。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1,114,167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济
源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4 日,济源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9
或“质权人”)与闫小波、张卫卫等 10 人签署了《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受让闫小波、关兵、张卫卫、田华、李娟娟、郭贝贝、肖琳、邢韵姣、刘青山、陈宏霞合计持有的公司 11,944,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1%,其中包括 3,162,883 股流通股股份,8,781,817 股限售股股份。
本次收购过程中,质权人与闫小波签订了编号为【KC-ZD-2023019】《股份质押合同》,出质人闫小波以 7,667,650 股对创新集团与闫小波签订的主合同:编号为【KC-ZD-2023007】的《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收购过程中,质权人与闫小波签订了编号为【KC-ZD-2023020】《股份质押合同》,出质人闫小波以 5,500,000 股对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主债权为出质人在按照编号为【KC-ZD-2023019】《股份质押合同》以 7,667,650 股股份承担担保责任后仍未能返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的差额部分;以及编号为【KC-ZD-2023018】的《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保障协议》项下出质人应付保证金及/或业绩补偿款。
本次收购过程中,质权人与张卫卫签订了编号为【KC-ZD-2023021】《股份质押合同》,出质人张卫卫以 1,114,167 股对创新集团与张卫卫签订的主合同:编号为【KC-ZD-2023008】的《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提供质押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闫小波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3,167,650 股、59.09%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3,167,650 股、59.09%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3,167,650 股、59.09%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9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股东闫小波质押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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