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22,489,541.6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7,971,032.7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23,825,777.2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23,825,777.27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51,41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51,41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6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
配的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8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
积每 10 股转增 8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
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90,846,000 股,派发现金
公告编号:2024-061
红利 30,282,000 元,转增 121,128,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
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 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 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 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61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