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76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庆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4,005,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9%。
公告编号:2024-0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4,005,5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告编号:2024-076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佰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孟港、胡继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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