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832534 证券简称:东宝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原通知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4、2023‐005。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三)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对《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对《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对 2022 年度未分配利
润进行分配。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3,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
送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850,000.00 元(含
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宋国庆、李明华 。
(七)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制度,机构设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履职情况,治理约束机制,内幕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该议
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4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2023‐008)。
(八)审议《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
请全体董事审议《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对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
二、 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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