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2534 证券简称:东宝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该议案经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 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 R 日股本数为准。”
二、未能实施权益分派说明
由于公司业务量及生产经营规模的增加,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整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利润分配无法在指定日期内实施完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本次取消权益分派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给股东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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