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2534 证券简称:东宝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该议案经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于 2023 年 11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权益分派延期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 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 R 日股本数为准。”
二、未能实施权益分派说明
由于公司生产与资金使用计划有变,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整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利润分配无法在指定日期内实施完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取消权益分派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
公告编号:2023-030
不利影响。
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给股东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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