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3
四川远方高新装备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绵阳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维护四川远方高新装备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和其他有关规定在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条 公司注册名称和住所
中文名称:四川远方高新装备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油市工业开发区会昌北路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6.1 万元。
第 4 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 5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6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7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8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9 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公司法》规定,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
运作,以技术为依托,以管理为保证,使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股
东创造价值、为职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 10 条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
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
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
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