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3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2541 证券简称:镇江固废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
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华晓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选华晓文
公告编号:2021-023
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华晓文先生。
华晓文先生简历如下:
华晓文,男,1988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曾任镇江新区政
务服务办审批业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部部长,镇江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现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而华晓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华晓文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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