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2541 证券简称:镇江固废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目前的行业环境、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决策和运营效率、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7 日、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
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701 号),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12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为有效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议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议案之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已就公司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并已就该事宜初步达成一致意见,预计无异议股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第 3.2条规定,董事会审议期间无需另行制定及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告编号:2023-007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权授权委托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6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00%,同意股份 360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均为 0。因此关于公司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股东大会决议中不存在异议股东。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511-80865876
邮箱:50715583@qq.com
联系地址:镇江新区大港荞麦山路 6 号
五、 备查文件
(一)《关于同意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701 号)。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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