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0
华鑫证券
关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鑫证券作为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所在地扬州因新冠疫情处于封闭管理,全体员工均居家隔离无法正常办公,半年报编制工作处于停滞状态,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720 号)等相
关规定,挂牌公司如未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含 8 月 31 日)披露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第一个交
易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将终止其
股票挂牌;若无正当理由未能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或改正的挂牌公司,将
对其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向公司作出提示,主办券商将持续履行对公司的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9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鑫证券
2021 年 8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