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8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2550 证券简称:双盛锌业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收
到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出具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华鑫证券拟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华鑫证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书》;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与华鑫证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向华鑫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二、华鑫证券已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分三次向公司送达《关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用的催款告知函》,但公司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2-001
1、华鑫证券将单方解除与公司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2、若华鑫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将会停牌;
3、若华鑫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4、如公司对华鑫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华鑫证券提出书面异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因华鑫证券已向公司送达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公司与华鑫证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将被华鑫证券单方解除;华鑫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将会停牌;华鑫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用的催款告知函》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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