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作为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盛锌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协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其他 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不适用
3 信息披露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3 月 11 日,主办券商通过“企查查”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沃控智
能系统南京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月凤、徐桂森、徐燕、徐鲲、丁拥军、钱秋妹、邹
蓉、赵永权等 8 名其他股东存在股权转让纠纷,该案件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 09:15
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2)苏 1002 民初 629 号。主办券商已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联系公司,并督促公司尽快发布关于股东间股权转让纠纷诉讼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主办券商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每月向公司发送了问题清单,就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等进行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连续两个月未向主办
券商作回复。主办券商难以获悉公司目前财务、经营状况,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已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向公司发送《华鑫证券关于 2021 年度挂牌
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情况的尽职调查清单》,要求公司在 3 月 5 日前提供核查所需资料,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提供尽职调查清单列示的资料,亦未回复资料提供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总经理徐桂森已明确告知将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
导工作,不配合主办券商任何现场或非现场核查工作。
3、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双盛锌业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总经理徐桂森电话告知,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预计无法完成 2021年年度报告的披露。主办券商已向其阐述了不配合持续督导、不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处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双盛锌业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已采取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双盛锌业多次联系,督促公司及时聘请审计机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仍表示将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双盛锌业:徐桂森 13805277984
主办券商:卢昳蕾 021-54967532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鑫证券
202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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