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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5 18:35:10 股吧网页版
宏力能源:中泰证券关于宏力能源预计无法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5


中泰证券

关于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6月30日之
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能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因公司经营存在严重困难,资金紧缺,至今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导致公司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目前公司仍未与审计机构签订审计服务协议,预计 2020 年
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及相关规定,公司若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主办券商披露了《中泰证券关于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目前公司仍未与审计机构签订审计服务协议,审
计人员未进场开展审计工作,预计 2020 年年度报告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披露。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转系统规定,因公司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若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同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面临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可能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中泰证券作为宏力能源的主办券商,多次督促其尽快聘请审计机构,对于不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督导公司持续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并每
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今后将继续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应对投资者的诉求,宏力能源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宏力能源联系人:

联系人:于奎明

联系电话:0536-8825806

联系邮箱:hlbangongshi@163.com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惠贤路 2751 号

主办券商联系人:

联系人:马晓

联系电话:0531-68889725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因公司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若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则公司将被终止挂牌。因此,公司面临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泰证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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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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