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2556 证券简称:宏力能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当事人:
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惠贤路 2751 号。
于奎明,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11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于奎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
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与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与于奎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后期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
公告编号:2021-011
定》(股转系统【2021】401 号)
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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