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2556 证券简称:宏力能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存续期间,应当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本规则是监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监
督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
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更换。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条 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在任职期限内可提出
辞职,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
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八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可以设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或者罢免。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监事会不应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
第十一条 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
的财务或专项检查结果是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监事会在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情况的同时,可以直接向证券
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和监事会主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一节 监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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