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6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2563 证券简称:帮豪种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重庆帮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帮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7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重庆帮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虚增虚减资产、收入、成本、费用。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主要内容:
—、虚构采购业务,对外支付无业务实质款项
2018 年,你公司与奉节四方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奉节四方)、张掖市甘州区佳豪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张掖佳豪)签订大于实际釆购
公告编号:2020-024
金额的采购合同,并向奉节四方、张掖佳豪支付款项 4685.01 万元,其中 110万元为实际应支付的采购款,4575.01 万元为无业务实质的款项。奉节四方、张掖佳豪收到款项后随即将无业务实质的 4575.01 万元款项转入由你公司控制的自然人账户或你公司部分客户的银行账户。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 2018 年度虚增预付账款 4575.01 万元。
二、虚构土地承包业务,对外支付无业务实质款项
2018 年 12 月,你公司与青海天之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牧)
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书》,约定天之牧将其在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的5000 亩农地承包给你公司经营,合同金额 2500 万元,你公司实际向天之牧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浩宇账户支付土地流转款 2000 万元,另有 500 万元作为应付账款核算,天之牧及陈浩宇收到款项后随即转入由你公司控制的自然人银行账户或你公司客户银行账户。上述交易无业务实质,你公司实际未取得约定的土地使用权。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 2018 年度虚增长期待摊费用 2500 万元。
三、虚构销售业务及销售回款
2018 年,你公司通过控制的自然人银行账户、奉节四方账户、陈浩宇账户将前述无业务实质的预付账款、土地流转款中的 4579.55 万元转至你公司客户的银行账户,并通过虚构销售收入及销售回款的方式将资金流回你公司。此外,你公司 2018 年通过控制的自然人银行账户向客户账外支付销售退款 222.23 万元,该部分退款应冲减 2018 年营业收入。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 2018 年度虚增销售收入 2885.01 万元,虚减应收账款 1916.77 万元。
四、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7 月至 8 月,你公司通过控制的自然人银行账户、奉节四方账户、
张掖佳豪账户将前述无业务实质的预付账款中的 800 万元转入重庆凯义诚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凯义诚)账户,重庆凯义诚随即将款项转回你公司账户,你公司相应冲销了于 2016 年确认的重庆凯义诚其他应收款 800 万元。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 2018 年度虚减其他应收款 800 万元。
五、账外支付成本费用
2018 年你公司通过控制的自然人银行账户,账外支付销售费用 9.83 万元,
支付其他费用 46.73 万元,支付制种款 20 万元,支付土地款 74.28 万元。上述事
公告编号:2020-024
项导致你公司 2018 年度虚减成本费用 150.84 万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决定书》:“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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