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2567 证券简称:伟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伟志股份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 万元的授信。
具体审批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银行授信额度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授信期限、利率、手续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鉴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具体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公司拟提供自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如需),另外预计由实际控制人陈志谋、罗楚楚为公司该笔融资提供担保(不限于个人房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以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是关联方对公司经营的支持性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由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
授信审批要求提供,是为了便于取得银行授信额度,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通过向银行融资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是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能对公司日常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伟志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志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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