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3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2569 证券简称:腾升装饰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腾升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豫 0291 民初 3879 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腾升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少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开封博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磊
公告编号:2023-01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 4 月及 2019 年 10 月,原、被告陆续签订了《【北大资源 未名府项目
示范区】项目外幕墙工程分包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并于 2019 年 10 月签订《【开封北大资源未名府】项目一期一标段公共部位装修工程分包合同》,以上工程分包合同价款及变更签证已审批通过的总价款 23,978,552.80 元,剩余未付工程款为 9,207,443.34 元,暂扣除 3%质保金(719,356.58 元)后剩余应付未付工程款金额为 8,488,086.76 元。由于多次催促无果,公司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 8,488,086.76 元及利息;
二、判决原告对被告应付而未付剩余工程款 8,488,086.76 元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截止到 2023 年 7 月 14 日,关于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内价
款及变更签证已审批通过的总价款 21,366,650.76 元,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工程
款 14,823,669.15 元后,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 6,542,981.61 元,此款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前一次性支付 3,500,000.00 元,剩余 3,042,981.61 元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
前一次性支付;
二、如被告未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有权就下余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未完成审批流程的签证部分工程款等其他款项(如:设计变更、合同外工作指令等),待双方结算完成后另外支付,不在本次调解范围内;
公告编号:2023-015
四、原告就该工程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执行情况
因被执行人开封博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故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进展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
豫 0291 民初 3879 号执行裁定书。因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开封博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案件较多,属于问题楼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保交楼、稳民生”切实解决购房群众不动产登记办理、楼盘项目逾期交付问题,有效化解司法纠纷,保障群众利益,实现“保交楼、稳民生、促和谐”工作目标,故法院对涉及开封博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案件暂缓执行,终结(2023)豫 0291 执 3879 号案件的执行。公司后续将继续跟踪政府保交楼情况,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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