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2575 证券简称:云迅通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条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云迅通科技有限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 2014 年11月 30日为变更基准日由深
公司系于 2014 年 12 月由云迅通科技有 圳市易智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智通投
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原云迅通科技 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合华睿投资企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在深 (有限合伙)、龙策景、王丹作为发起人,以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云迅
照。 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
继;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
街道黄阁路 441 号龙岗天安数码城创业园 1 街道黄阁路 441 号龙岗天安数码城创业园 1
号厂房 A1102 单元,邮政编码:518172 号厂房 A1102 单元
无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司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第二十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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